关于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智慧大脑、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2020-11-12 16:21:02
受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智慧大脑、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子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专家论证,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智慧大脑、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子项目
2、采购单位: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智慧城市数字平台、智慧大脑、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建设开发及服务。
4、项目概算:32138.37万元。
二、拟定供应商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纪要(许政纪〔2020〕37号)的要求,由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授权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承担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单位。
依据《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实施方案》总体建设目标,我单位对该方案进行调研、论证后,确定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单位。
(一)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之城市数字平台、智慧大脑、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子项目建设内容:
1、城市数字平台(数字底座),具体包括:鲲鹏云数据中心,大数据平台、视频融合共享平台、时空信息服务(GIS)平台、物联感知平台、融合通信指挥平台、数据使能平台、能力开放平台。
2、智慧大脑(城市运营中心),具体包括:可视化平台、中心库、业务应用专题(全景许昌、交通运行、城市治理、政务服务及生态环保)以及领导驾驶舱。
3、各类基于鲲鹏架构的智慧应用,具体包括: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
(二)经调研后,确定本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特征如下:
1、技术先进,集成要求高、难度大
基于鲲鹏架构的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是为许昌市建设统一城市数字平台(数字底座)、搭建城市运营中心(智慧大脑)、提供各场景的智慧应用服务,建设内容涉及多项先进技术的应用,系统集成要求高、难度大。
2、软硬件设备全部国产化,网络信息安全自主可控
在贸易摩擦纷争频现的大背景下,信息行业国产化及网络安全自主可控的需求鲜明凸显,自主可控是基础,是网络安全、信息数据保证的必要条件。城市运营中心将完全承载全市政务信息数据,对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要求极高。
经调研,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同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数字底座和云服务相关全产业链企业,其在智慧城市领域拥有专利95项(详见附件),多数具有专利唯一性;在信息安全管理、云安全成熟度方面,华为云是唯一获得BSI颁发的 CSA STAR金牌认证,并通过PCI-DSS安全认证和 BSIMM安全测评的云服务提供商;在数据保护方面,华为云通过国内唯一通过中国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四级、可信云《云服务用户数据保护能力认证》、ISO/IEC27017、IS022301、中国数据中心联盟可信云服务认证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具有成功案例,技术成熟度比较高,在信息技术安全方面可实现自主可控,在技术功能实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已签订的《许昌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条约定:许昌市将华为作为智慧城市建设及服务提供方。结合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建设方案分析比对,只有华为系列的硬件产品和各项系统应用平台国产化产品能完全满足许昌市有关打造鲲鹏架构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
综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能满足许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之城市数字平台、智慧大脑、互联网+政务、12345热线、智慧交通、智慧停车、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子项目的关键需求的企业,其产品和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所以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五、本公告有效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不接收邮件)形式递交至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同时抄送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374-2980059;
2、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374-2365558。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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