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服务更正公告
2023-04-06 15:35:06
原项目内容:
一、原项目名称“洪雅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服务”。
二、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述(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对洪雅县柳江镇、高庙镇、七里坪镇和中山镇等8个乡镇共11.57万亩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4:3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11日14:30。
四、资金情况: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
五、2.6.6 综合评分明细表,人员配置评分标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1 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得 2.5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得2.5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更正为:
一、“洪雅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服务(一期)”
二、“一、项目概述(二)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和余坪镇等5个乡镇共5.59万亩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其中新建高效节水灌溉3000亩):田面平整17500亩;田形调整28800亩,土壤培肥55900亩;整治山坪塘54座;新建蓄水池30口;新建渠道60Km;新建泵站5座,整治泵站13座;整治和新建田间道路70Km(其中机耕道30Km,生产道40Km);配置10KV以下的高压输电线路1Km,低压输电线路7Km。”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4:3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14日14:30。”
四、资金情况: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
五、2.6.6 综合评分明细表,人员配置评分标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1 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得 2.5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5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得2.5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5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