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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洋镇松洋村河道护岸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3-06 13:00:21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古田县杉洋镇松洋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杉洋镇松洋村河道护岸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名称:杉洋镇松洋村河道护岸修复工程项目

   3.项目编号:2023-NDCG007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其他专业施工          1(项)      678045         否

 

 

678045

623801

6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其他专业施工     1(项)   678045     否 

678045

623801

6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可以为“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的,无需再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 2023-3-6 08:30报名截止时间:2023-3-10  17:30

  7.1报名期限内,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3-3-6 08:30报名截止时间:2023-3-1317:30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或线上

1.现场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5楼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648756992@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文件售卖方式

电子(     纸质(  

    

2023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3-20  14:30地址: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3-20  14:30地址: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古田县杉洋镇松洋村村民委员会

  址:古田县杉洋镇松洋村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法:18059726502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法:0539-2971077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保证金: 合同包1保证金为人民陆仟元6000.00元),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达询价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3500 1686 307052 509755

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注: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