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主题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1-09 08:5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S-2020-10
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主题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主题展项目 | 1(项) | 60000 | 否 | 60000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提供因疫情原因未能缴交社保的情况说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提供),需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a11投标保证金: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a1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东方医院旁)美加美楼上三层)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 本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2.外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须提供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传真、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187571708@qq.com,并与项目经办人小范(0593-2933773)确认报名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东方医院旁)美加美楼上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东方医院旁)美加美楼上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档案馆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
联系方式:蔡女士 1345935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6-1号(东方医院旁)美加美楼上三层
联系方式:范丽萍0593-2933773 18650575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丽萍
电 话: 0593-2933773 1865057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