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安检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3 15:05: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W-2020-053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安检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检执勤装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投标人需执行财库【2016】12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同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至 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近半年连续三月个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现场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
地址: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张宏宇1999051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方式:马丽娜0431-8112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