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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车辆定点维修和配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0-27 15:49: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WZ-20200035-1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和配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607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60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合同包一是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分福州地区与连江地区两个中标地点。福州地区投标人须在福州地区有实际经营场所,连江地区投标人须在连江地区有实际经营场所。要求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和商务要求,在充分了解招标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若与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有矛盾,则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本项目合同包二是车辆配件采购项目分福州地区与连江地区两个中标地点。福州地区投标人须在福州地区有实际经营场所,连江地区投标人须在连江地区有实际经营场所。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生产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招标人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

车辆定点维修

1年

300000.00

6000

2

1

车辆配件采购

1批

576075.00

115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3.3投标人应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证明原件上须有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7合同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福州区投标人注册地与经营地须在福州市区(不含马尾、长乐区);连江区投标人注册地与经营地须在连江县区。备注: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分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开标大厅)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zwz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2.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1)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晋安支行(3)账号:10000377295001000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古先生63332032转22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联系方式:陈莺燕0591-83327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