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团校校庆用笔记本、中性笔、U盘、包装盒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0-26 14:5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WYZB-20206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校庆用笔记本、中性笔、U盘、包装盒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关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营业执照范围内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营业范围。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报名成功后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联系方式:韩老师:0471-6609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方式:武艳斌:1868609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