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09-09 16:5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DHZB-22702)于2022年9月8日上午09:00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名结果如下:
包一:
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元)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桑植县金土地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2193800.00 | 56.6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张家界澧水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 | 2195500.00 | 45.7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慈利县铭和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2194700.00 | 45.19 |
包二:
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元)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张家界澧水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 | 1658200.00 | 71.7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桑植县金土地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1659500.00 | 47.6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慈利县铭和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1660100.00 | 43.99 |
包三:
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元)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慈利县铭和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1919000.00 | 55.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桑植县金土地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1919300.00 | 46.2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张家界澧水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 | 1919500.00 | 43.80 |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公示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请根据有关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无异议的,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烟草新城
联系人:宋家庆
电 话:0744-88631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中天公寓306室
联系人: 李方敏
电 话:0744-8887168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