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听证直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8-15 16:04:27
项目概况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听证直播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73131639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MY-3-H-2022-076
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听证直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元
采购需求: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听证直播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完成本项目的服务,需要专业的技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731316392@qq.com)获取磋商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二楼
方式: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731316392@qq.com),磋商文件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获取费用:300元/份,交费后不退。
(1)获取费用收款账号(收款人姓名:庄元坤;开户行:交通银行当涂支行;收款账号:6222 6234 5000 1319 605)
(2)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
3)获取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磋商文件获取交费凭证1份。
注:(1)(2)(3)项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法人获取文件则无须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二楼)
注: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磋商资料: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提交以下资料: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报价单一份(须单独密封)。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重要提示(注:本重要提示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与此重要提示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重要提示内容为准):
4.1供应商不得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收件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4.2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若磋商小组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标、告知的,通过邮件、电话方式进行询标、告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告知回复期限内通过邮件回复。供应商逾期回复或不予回复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考虑供应商意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当涂县东营北路与太白中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联系方式:0555-6798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二楼
联系方式:0555-6777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振华
联系方式:0555-6777795/1538555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