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宣传片及普法 微电影拍摄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2-07-22 15:20:46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宣传片及普法
微电影拍摄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致: 各潜在供应商
兹有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宣传片及普法微电影拍摄项目,项目编号为F2022008,现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三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点“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更改为“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不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