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20-ZS1386-厦门市海沧医院临床试验平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0-09-30 15:0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S1386
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临床试验平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海沧医院临床试验平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缴纳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另加50元邮寄费及手续费;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罗小姐,0592-2202255/220775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邮箱:2841517676@qq.com;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841517676@qq.com,并致电罗小姐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附《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邱女士,0592-6888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游女士,0592-2286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游女士
电 话: 0592-228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