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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院智慧门诊、文化联廊LED屏及电梯宣传屏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24 17:01:02

 河南成华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九院智慧门诊、文化联廊LED屏及电梯宣传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HNCH[2020]N008号

三、项目概况:九院智慧门诊、文化联廊LED屏及电梯宣传屏

(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内容及概况:九院智慧门诊、文化联廊LED屏及电梯宣传屏项目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是能满足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 】15 号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其他要求: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30 日(9:0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5楼综合办公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供应商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网页截图;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被省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业主驱逐的不良记录,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内容的相应承诺。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 16 日14:30(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5楼第六开标室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16 日14: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5楼第六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人:赵先生 

    话: 0371-58678576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成华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人:冯先生

    话:0371-61286670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5楼

                                       

河南成华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