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中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03-31 00:00:00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中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H—20210328/QHXZYY20211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控制价(元) |
A包 | 除颤监护仪 | 1台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具备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时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拥有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 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鲁财采【2016】34号文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任意一个渠道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40000.00 |
B包 | 移动消毒机 | 2台 | 12000.00 | |
C包 | 心电图 | 1台 | 7000.00 | |
D包 | 急救呼吸机 | 1台 | 50000.00 |
四、报名及获取报名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1年03月31日至 2021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之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齐贸大街19号206室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齐河县中医院
地 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 系 人:韩科长 联系方式:1526534087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齐贸大街19号206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525349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