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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19 11:24:51

项目概况

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浦采招[2021]-009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招标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三、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领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或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且须有机动车驾驶人学习、考试或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2.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四、随身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后附)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法:13004962312、1590601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联系方式: 张女士 1379912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