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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设备耗材食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08 13:07:16

项目概况

水处理设备耗材食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W-21-0617

项目名称:水处理设备耗材食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粗制盐1600元/吨;精制盐1800元/吨

1. 系统运行用盐为洁净的NaCL,涉及卫生安全要求的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为精制食用盐(不含碘),并且要求满足标准GB2721《食用盐》一级品以上的标准;NaCL含量均需要大于98.5%。

2. 要求常温下配制为饱和盐水后检测其硬度指标在50mg/L(以CaCO3计)以下。

3. 食盐:50斤/袋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至 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syzwztb@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需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若未发送报名材料或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41号        

联系方式:吴工15040332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号万鑫国际大厦C座12A            

联系方式:石莹莹024-3114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