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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01 12:32:56

项目概况


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1-069


项目名称: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主要服务要求


1


1-1


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项


1690000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20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1日起至2021年07月08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新华南路13号        


联系方式:杨椿/0593-656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小李/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