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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工业新城环保综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11 12:28:31

项目概况

台山市工业新城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江门五邑分公司(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2号2幢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山市工业新城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0.3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3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1、标的名称:台山市工业新城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 年(36个月),从合同签署开始运营日起至第36个月对应开始运营日之前一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A.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B.2018-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江门五邑分公司(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2号2幢2层)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台山市台城德政路58号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28号综合楼第三层303室        

联系方式:0750-5556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谭健中 0750-3213630-802             

联系方式: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2号2幢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