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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技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29 12:00:4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技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C-JLZB-2021-347;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技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内容:技防设施升级改造;

4、工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5、项目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预算:33.0366万元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要求。

9、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或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9.2投标人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及以上资质;

9.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

9.4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9.5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公告期内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10、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917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21年4月13日09:30分之前送达至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内应递交人民币0.8万元整保证金。

1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1年4月13日09:30分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出具身份证。

17、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步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17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3-2910525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系人:史双双

      电话:1375616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