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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1-03-04 09:57:30

一、项目编号:FHZB2021-010(招标文件编号: FHZB2021-010)

二、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清原满族自治县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范围已签订合同为准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1年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西平、马志红、张尚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法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7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清原县镇内        

联系方式:张尚威 024-5302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33-1号4楼405室(抚华招标清原部)            

联系方式:孙国萍 1308131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