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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龙湾一品小区住宅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04-15 16:05:04

沂水县龙湾一品小区住宅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龙湾一品小区住宅电力配套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沂水县龙湾一品小区。

2.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电力工程配套施工,具体包括工程设计并送供电部门审核。

2.3计划投资额:约 1200 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肆级及以上级资质。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3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416日至201804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沂水县龙湾一品小区住宅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投入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明细准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近六个月)(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未经招标人批准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龙湾一品小区住宅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0416201804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5498722

2018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