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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0-30 09:26:2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201037-CG02-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管材采购,招标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2019-2021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管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在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等全部服务。

2.4服务地点: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本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原制造商的厂家质保函;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所购材料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五楼508A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平

电话:0431-84504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春雨、兰莹莹

电 话:0431—8583242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