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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农家乐项目第三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8-30 17:27:03

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农家乐项目第三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农家乐项目第三层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

2.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农家乐项目第三层工程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合同估算价:98.800292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近三年来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31日至202009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交汇处)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投标申请人必须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投入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农家乐项目第三层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0831日至20200904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6:30时,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泉庄镇佃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549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