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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家厂消防站暨公寓房2020年入住基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0-10-15 10:06: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家厂消防站暨公寓房2020年入住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大家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家厂消防站暨公寓房2020年入住基础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①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②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③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7762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凡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根据建办[2019]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 [2019]2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27日17:30:00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递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28日 09:30:00

7.2 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608168,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7号佳祥大厦四楼,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723168、15280754097,传真:0599-872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