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5年度常规监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21 08:58:32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5年度常规监测,包括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及土壤环境。其中,地表水布设4个监测断面,监测25个因子;地下水布设6个点位,监测41个因子;环境空气布设4个点位,监测12个因子;声环境按照500*500网格布点,监测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土壤布设9个点位,监测16个因子(具体监测方案详见附件)。
二、谈判内容
严格遵守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应的监测工作,并出具正式的监测报告和区域环境质量分析报告。
三、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成员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共3人),纪检监查内审室负责现场监督。
四、谈判控制价
本项目费用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9万元。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监测各项指标的CMA资质;
3.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5.允许部分指标分包。
六、提交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适用,见附件);
2.总报价函 (见附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监测的CMA资质,复印件盖章。 (注:提供的附表需勾选对应监测指标)
5.出具分包监测指标承诺函。
注:谈判对象递交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料时,将资料全部统一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七、谈判流程
(一)谈判资料的提交
谈判对象应在谈判会之前提交谈判资料,逾期提交的谈判资料和不符合规定的谈判资料,谈判小组应予拒收。
(二)公布首轮报价
谈判小组对谈判资料进行当众拆封并进行资格审查,宣布各谈判对象资格审查情况和首轮报价情况。
(三)集中谈判
谈判小组集中与谈判对象进行谈判,并确定新一轮报价。
(四)公布新一轮报价
谈判小组与各谈判对象集中,由谈判小组宣布新一轮报价情况,如果新一轮报价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将由谈判小组自行采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五)谈判结束
谈判小组宣布谈判结束后,形成谈判材料,报管委会备案。
八、中选原则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合理最低报价法。
九、答疑原则
所有谈判对象提出问题需通过书面方式,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书面回复。
十、邀请方式
在招标网站上公开邀请不少于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7月23日17点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5年7月24日14:30开始
地址: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15会议室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崔晓娟 电 话:028-3818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