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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武汉新洲区局房屋零星维修(2026年-2027年)采购邀请

2026-01-23 10:04:32

采购项目概括

根据(武烟纪要〔2025〕49号) 文件,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新洲营销部拟对2025武汉新洲区局房屋零星维修(2026年-2027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XZ202536401

项目名称:2025武汉新洲区局房屋零星维修(2026年-2027年)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计划金额:26.96万

最高控制价:26.96万。达到上限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采购需求: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新洲营销部维修范围包括:区局(营销部)机关大楼、老办公楼、邾城管理所、阳逻管理所、仓埠管理所、凤凰管理所、旧街管理所、新洲中转站、喻大村驻村工作队、汉楼村驻村工作队,由于使用年限时间较长,部分配套设施出现老化破损,需要进行零星维修。部分未列入上述的维修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维修方式:按需维修,随时维修,维修人员及时保障到位,维修材料伴随保障。

结算方式:维修项目资金支付均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没有进行维修的项目不结算费用。项目预算均含人工费、税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供应商接受本文件后: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具有行贿行为,(查询方法: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提供以上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开始前,采购人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对供应商进行关联关系查询,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将会被拒绝。

7.供应商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被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和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或响应。被烟草行业其他单位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参与本项目采购或响应可能被拒绝。

注: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的,将视为无效。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获取时间:2026126日至20261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受邀供应商在谈判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文件,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作放弃本次采购邀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截止时间:2026269时30分。

地点:武汉市新洲邾城永安大道411 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新洲营销部综合办公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新洲营销部

地址:武汉市新洲邾城永安大道411

联系方式:027-86921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

  话:027-86921048

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新洲营销部财务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永安大道411号4楼402室

联系方式:027-8691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