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海棠路13号)房屋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1-19 16:48:03
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对 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海棠路13号)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CRC-2025-LS23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海棠路13号)房屋拆除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6.1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谈判文件500元/份。
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9:00到2025年11月24 日17:30(本项目时间描述均为北京时间。)
3、电子邮件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应当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简写+项目名称简写)发送至报名邮箱:3822773471@qq.com(报名资料递交以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报名费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介绍信中注明邮箱。报名费支付时,须在微信或支付宝中备注报名供应商全称、若备注内容超过10字的,可简写供应商名称。
注: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5 日9:30至2025年11月25 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谈判时间:2025年11月 25日10:00(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万华国际写字楼1栋1单元17楼一号房(云上汤池酒店楼上)】。
十、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油榨街31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913871077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万华国际写字楼1栋1单元17楼一号房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2970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