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维物业办公园区消防维保服务的采购邀请
2025-11-18 16:44: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X-FW-3
项目名称: 2025年中维物业办公园区消防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66.7万元
最高限价:66.7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二到四项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2)供应商及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以上由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并盖章)
3.供应商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对不良和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等。(采购人对“黑名单”情况进行查询比对,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人进行核查)
5.供应商为本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的在库供应商。(如属于库内采购)
6.其他资格要求: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内容由采购人自行修改填写,上述内容仅为参考,无不良行为为基本资格条款不得删除。)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 2025 年11月 21日,每天上午9:00 至11: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受邀供应商在谈判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文件,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作放弃本次采购邀请,若受邀供应商为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在库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书面的正式放弃函件,逾期未提交且未响应的,我公司将依据《供应商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 日 10时00分。(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199号月湖琴声D1栋二楼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维物业武汉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199号月湖琴声D1栋三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093
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中维物业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199号月湖琴声营销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