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万和市场部重建项目标段九:供电线路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11 14:57:09
项目概况
根据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随烟计〔2025〕4号,会议纪要〔2025〕10号,拟对随县万和市场部重建项目标段九:供电线路改造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县万和市场部重建项目标段九:供电线路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SZFW202511001
3.最高限价: 8.2 万元
4.采购内容:满足随县万和市场部重建项目电气设计要求的131KW/180A负荷。从万和市场部马路对面变压器接入,架设承重杆1根,150(4芯)铝电缆150米架设后进入院内地埋安装。
5.服务地点:随县万和镇
6.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在质保期内享受“三包”服务(2年内电线杆出现斜倒、电缆出现漏电和断电等安全隐患供应商需联系当地供电所并提供免费质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施工相关资质。需提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③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需提供:
①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②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未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获取
领取方式:现场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免费领取
实地领取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卷烟营销部
联系人:刘宇飞
联系电话:17764190512
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领取要求: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受邀供应商将视作主动放弃本次谈判邀请。
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二楼评标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二楼评标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7764190512
2.监督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2715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