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公共资产光储充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EPC+O)跟审服务磋商公告
2025-12-03 10:11:15
咸丰县公共资产光储充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EPC+O)跟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咸丰县公共资产光储充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EPC+O)跟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bcgxxw.com/)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12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B-HBMM-2025-11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丰县公共资产光储充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EPC+O)跟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48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48万元 ,供应商采取费率报价,费率最高不超过5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最终以本工程审计后实际完成的工程结算价款×咸丰县2025-2026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计费标准×投标报价费率据实计算服务费用(若按投标费率报价计算服务费超过48万元的,则按 48万元结算)。
7、采购需求:咸丰县公共资产光储充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EPC+O)跟审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报告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7号三楼
3.方式: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理)、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整理成一个文档传至277410681@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书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注:报名期间不单独发放磋商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放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7号三楼(开标会议室)
4.方式:纸质版文件递交至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7号三楼(开标时手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1.时 间:2025年 12月 15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7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拓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白水坝社区工业路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8-666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湖北贸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47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18-6891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18-6891125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