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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第一中学2025年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5-08-01 16:03:27

恩施市第一中学2025年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一标包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华龙城三期商业街B栋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822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ES-2025-017

2.项目名称:恩施市第一中学2025年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包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5.最高限价:学校成立询价工作组,每周开展一次询价工作,在全市不低于三家超市(不得为同一经营主体)开展询价工作,其询价结果(采用三个超市的平均价)作为学校最高限制单价参考。数量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折扣报价。(折扣报价:如打5折即折扣50%、5.5折即折扣55%、6折即折扣60%、6.5折即折扣65%等。)

6.采购需求:

第一标:土豆(去皮土豆)采购及配送    

中标人数:1家

7.合同履行期限:2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学校将从配送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现场考核等方面对商家进行评估,评估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否则不予续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802日至202508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华龙城三期商业街B栋405室)

3、方式:

携带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下载)、经办人身份证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华龙城三期商业街B栋405室)获取采购文件。

②将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下载)上传至2492382037@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82208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822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华龙城三期商业街B栋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若投标人在其他二、三、四标包中中标的则不再在本标包中中标。

3.采购公告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4.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Ⅲ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恩施市第一中学 

   址:恩施市舞阳大道167号 

联系方式:1896392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华龙城三期商业街B栋405室 

联系方式:0718-8955551  13403069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话:189639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