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吉首经开区园区厂房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09 17:37:22

吉首经开区园区厂房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经开区园区厂房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吉首市腾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吉首经开区园区厂房提质改造项目备案证明(吉发改发【2025209号)项目业主为吉首市腾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提质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138676.78平方米,其中: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14栋28655平方米;标准厂房二期厂房4栋34219.68平方米;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厂房2栋50622.1平方米,创新创业示范园标准厂房25180平方米。购置安装消防水泵、消防、消防控制设备、声光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灯等设施设备1621台(件、套)。配套建设消防、厂区地面硬化、人行道、围墙、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535.35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经开区园区厂房提质改造项目

1.2.2 建设地点: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园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提质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138676.78平方米,其中: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14栋28655平方米;标准厂房二期厂房4栋34219.68平方米;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厂房2栋50622.1平方米,创新创业示范园标准厂房25180平方米。购置安装消防水泵、消防、消防控制设备、声光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灯等设施设备1621台(件、套)。配套建设消防、厂区地面硬化、人行道、围墙、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3326.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47.64万元,预备费1278.67万元)

1.3工期要求:2年

1.4 招标范围:提质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138676.78平方米,其中: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14栋28655平方米;标准厂房二期厂房4栋34219.68平方米;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厂房2栋50622.1平方米,创新创业示范园标准厂房25180平方米。购置安装消防水泵、消防、消防控制设备、声光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灯等设施设备1621台(件、套)。配套建设消防、厂区地面硬化、人行道、围墙、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 技术职称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8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710日至2025717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湖南海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乾州街道金坪家园小区5栋2单元1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及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7310900分,地点为吉首乾州街道金坪家园小区5栋2单元1109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接受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督。

9.其它

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本项目招标没有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行违规为。

9.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并递交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投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资质挂靠,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不少于22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0.联系方式

 标 人:吉首市腾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街道大庭社区建新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四楼 418 室

 系 人:杨先生

   话:152743629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海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象嘴路501号裕丰园小区2栋301

    人:邹先生

    话:18974800808/1357418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