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临时工作外包项目
2025-05-26 15:30:05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临时工作外包项目经《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宜烟纪要〔2025〕1号文件批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G202500901。
2.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临时工作外包项目。
3.服务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4号、明珠大道51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人民币93200.00元(大写:玖万叁仟贰佰元整)。
6.最高限价:人民币91285.00元(大写玖万壹仟贰佰捌拾伍元整)。
7.采购需求:临时用工250个(人/个),茅坪烟叶仓库2台叉车驾驶工作和仓库保管工作。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
9.人员要求:
①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且男同志不超过60周岁,女同志不超过55周岁。
②身体健康、作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其中叉车驾驶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③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劳务人员自行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④工作期间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10.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将劳务服务外包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劳务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场所提供劳务服务。采购人与劳务人员之间不具备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协议内容约定,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相关经济责任及事务性工作,采购人仅按劳务工作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劳务费用。
②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③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④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并负责所用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等;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成交供应商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⑥成交供应商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保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做到安全、仔细、文明,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劳务工作。
⑦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有信,自觉维护采购人的权益,严格按劳务外包合同内容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机关办公楼503室(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4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机关办公楼503室(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4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点30分。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八楼开标室(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4号)。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1.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点30分。
2.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秭归营销部八楼开标室(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否则采购人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4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972032998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