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金花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21 14:24:16

谈判邀请

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委托,拟对金花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金花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SCOL20250410

3、采购人: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招标控制价471016.94元(含暂列金11889.8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9000.00元)

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占地约2.5亩,建筑面积约870平方米;拟对原金花派出所办案区、接警区、户籍办理区、档案室、学习室、食堂、外墙、院坝、围墙等功能用房进行全面修缮改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hnzbcgxx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省入川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5042220250424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获取

现场报名:申请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1、申请人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182809840@qq.com);2、需等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后,再按照邮箱发送的收款码支付缴费,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邮箱发售谈判文件至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3.谈判文件获取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4.谈判文件售价:200.00元/份。

5.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425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

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28-3810626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82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