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悬挂式脉冲灭火装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04-21 17:35:03
一、项目概况: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156台油电混动公交车辆电池舱(100g)及发动机舱(300g)内悬挂式脉冲灭火装置均已临近质保期,为确保上述营运车辆运营安全,现需对灭火装进行采购更换,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本次更换供应商。
二、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提供报价书的人员须为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报价人为法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报价人为法人代表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须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要求的产品;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行为的查询截图);
5、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6、报价内容: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装卸、运输、安装、调试、税费、配件、动力电池拆装、旧装置处置等内容);
7、报价方式:报价方以文件袋密封的形式送至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文件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均需加盖公章);
8、报价包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品牌型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自签订合同当日起25天完成所有灭火装置的安装。
三、产品要求:(报价须提供相关资料)
1、产品适用于公交车辆发动机舱、电池舱等部位,并能有效扑火;
2、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ISO车用灭火器的振动标准;
3.所投产品须是合格的干粉灭火剂产品,符合GA-2013《干粉灭火装置》,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如国家或行业发布新的产品相关标准,所投产品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
4、产品具备电控及自动开启灭火功能
5、适用温度:-40℃~+90℃
6、灭火性能:适用于A类、B类、C类、E类火灾,在产品启动后20s内有效灭火。
7、是国内客车厂标配产品;
8、产品剂量和原车产品一致;
9、须按车辆原装置位置安装且须更换防潮防拉工艺的热敏线及所需的配件,并提供安装方案;
10、质保期限:4年
四、验收条件:
完成安装调试后,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街道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乙方须按产品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五、报价清单:
序号 | 品牌/型号 | 规格 | 数量(个) | 单价 | 小计 | 质保 |
1 | 100g | 1868 | ||||
2 | 300g | 624 | ||||
总计(含税): |
五、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永定区南庄坪加油站旁)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4月25日17:00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07440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