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咸宁通山烟草劳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1 15:06:05
对2025年咸宁通山烟草劳务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XNTS2025073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咸宁通山烟草劳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
(四)预算金额:33.34万元
(五)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六)服务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七)合同履行期限:九宫山干休所劳务服务:九宫山干休所水电维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九宫山干休所客房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九宫山干休所临时服务: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九宫山干休所留守值守服务: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通山营销部机关食堂服务、办公楼水电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2025年8月6日-2026年8月5日。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三)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截止日前3年(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不存在行贿行为。(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八)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九)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和采购人纳入行贿供应商和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被烟草行业其他单位纳入行贿供应商和供应商“黑名单”的,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可能被拒绝。评审时以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三、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3:00时~5:30时。
(二)地点: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95号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室303。
(三)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请在获取时间内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
3.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95号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8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95号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山营销部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
地 址:湖北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95号
项目联系人:黄国枫
电 话:15571536580
电子邮件:7682952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