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利县零阳街道综合管线建设项目经营权(项目名称)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2025-04-15 14:40:42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名称)的 慈利县零阳街道综合管线建设项目经营权(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零阳街道综合管线建设项目经营权
2、委托代理编号:GSZB-ZJJ-2025008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o最低评标价法
5、经营期限:20 年(自签订《经营权协议》次日起算)。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o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o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经营权期限 |
慈利县零阳街道综合管线建设项目经营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 20年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合法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 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慈利县零阳镇白公城南路(金地大厦斜对面)张家界高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指定地点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慈利县零阳镇白公城南路(金地大厦斜对面)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慈利县零阳镇白公城南路(金地大厦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慈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ili.gov.cn/)发布、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说明
本公告选项: ( √ )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笔架路
(3)联系人:朱先生
(4)电 话:13407444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高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白公城南路(金地大厦斜对面)
(3)联系人:余女士
(4)电 话:1390744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