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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项目(EPC)2号地块停车场废弃房屋拆除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20 10:04:21


项目概况:恩施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项目(EPC)2号地块停车场废弃房屋拆除工程劳务分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柑子槽还建小区4E栋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3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Y-ES-2025001

2、项目名称:恩施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项目(EPC)2号地块停车场废弃房屋拆除工程劳务分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4396.81(元)不含税

5、最高限价:114396.81(元)不含税

6、采购需求:完成恩施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项目(EPC)2号地块停车场废弃房屋拆除工程量清单全部劳务工作内容(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321日至20250327,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柑子槽还建小区4E栋801)

3.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领取谈判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中小企业声明函2.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发送PDF格式资料到326593144@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0439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0439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柑子槽还建小区4E栋801)

五、开启

1.时间:2025043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柑子槽还建小区4E栋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4)发布公告媒介: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浩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8栋2楼

联系方式:18372553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柑子槽还建小区4E栋801

联系方式:1527222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