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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美镇庙湾村水井湾集中建房安置点规划设计项目

2025-03-20 10:2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F-2025001

2、项目名称:容美镇庙湾村水井湾集中建房安置点规划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万元

5、最高限价:16.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限价,凡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对容美镇庙湾村水井湾集中建房安置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全部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以上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321日至20250327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

3、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扫描完整版PDF发送905866841@qq.com并致电13517188593,文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取磋商文件。(不合格的报名资料将拒绝接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0331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03310930(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永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四组后坝路)

五、开启

时间:20250331093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永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四组后坝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99号 

联系方式:15586645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四组后坝路

联系方式:13517188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1558664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