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金叶阳光内网链路专线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11 17:00: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YG202502201
项目名称: 2025年金叶阳光内网链路专线服务
最高限价:18万元
1、采购需求:湖北金叶阳40M内网专线,要求专线速率40Mbps。用户接入网络的接通率平均值需大于95%,节点设备接通时延平均值≤3ms, 丢包率(Frame Loss):≤0.1%。
2.质量要求:专线速率40Mbps。用户接入网络的接通率平均值需大于95%,节点设备接通时延平均值≤10ms, 丢包率(Frame Loss):≤0.1%。
3.链路与设备:采购方提供专线接入的机房环境与指定接入端口。投标人需充分了解现场环境,负责提供端口之间的所有设备与线路以及施工与调试,投标人投入的设备与线路归投标人所有,服务期满后自行撤回。
4.交付要求:
(1)为避免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影响,供应商必须保证与本项目目前正在使用的线路进行无缝衔接,并且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网络无缝切换。
(2)全部通信链路可以正常工作;测试带宽达到要求,终端设备数据传输正常。
5.运维要求:线路的后期维护、运维及设备故障处理需中标运营商负责,包括以下内容:
(1)定期巡检保养:按季度对线路对接的上行设备进行保养性维护,包括设备检查、除尘、排除故障隐患等。
(2)故障修复
供应商为合同所涉及传输线路提供7*24小时修复维护(含节假日),提供7*24小时报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接到故障报修后开始计时,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查询记录提供不全的以采购人现场核查为准)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查询记录提供不全的以采购人现场核查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受邀供应商在询价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文件,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作放弃本次采购邀请,若受邀供应商为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在库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书面的正式放弃函件,逾期未提交且未响应的,我公司将依据《供应商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09时00分。(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湖北金叶阳光2号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金叶阳光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月湖琴声CS栋二层
联系人:陈诚
联系方式:027-83734067
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企业管理部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月湖琴声CS栋二层
联系人:柯俞轩
联系方式:027-8373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