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眉山市新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拆除方案及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初调工作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2-10 14:09:18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规〔2023〕5 号)文件要求,关闭破产企业需按国家和省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眉山市新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拆除方案及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初调工作。
二、谈判小组组成人员
谈判小组由生态环境局1人、园区财政局1人、应急管理局1人共3人组成,园区纪检监察内审室负责监督。
三、谈判控制价
控制价29万元以内。
四、相关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检测资质(CMA)或咨询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三)该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邀请方式
在招标网站上公开邀请不少于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六、谈判对象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二)谈判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三)工作完成进度安排;
(四)CMA资质;
(五)报价函(第一轮报价函提前填好,第二轮报价函现场填写,第一、第二轮报价函相应部分提前盖好公章并签字确认);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项目不分包承诺(格式自拟);
(八)未处于禁标期承诺(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原件,贰份复印件)。
七、谈判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 2月14日10时30分
(二)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302会议室)
八、谈判程序
(一)谈判资料的提交
谈判对象应在谈判会之前提交谈判资料,逾期提交的谈判资料和不符合规定的谈判资料,谈判小组应予拒收。
(二)资料审查
谈判对象对提交资料进行密封完整性的交替检查,谈判小组对提交资料进行当众拆封,并进行资质审查。
(三)评判方法
1.谈判小组对谈判资料进行当众拆封,宣布各谈判对象资格审查情况及第一轮报价情况;
2.根据一轮报价及结果,资质审查合格对象进行二轮报价。由谈判小组宣布新一轮报价并由谈判对象签字。
(四)谈判结束
谈判小组宣布谈判结束后,现场宣布结果。在谈判小组和谈判对象无异议后,谈判小组和谈判对象进行签字确认。形成竞争性谈判报告。
九、中选原则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十、答疑原则
所有谈判对象提出问题需通过书面方式,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以书面回答为准。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17点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 炜 联系电话:38184456